您的位置:首页 > 专委 > 工作问答
1.专业委员会什么时间上报学术活动?

各专业委员会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,把下一年的学术和工作计划上报到学会秘书处(secretary@ccf.org.cn),秘书处会统一将计划上报给专委工委主任审批。凡经学会批准的会议都给予唯一编号,没有编号的学术会议将作为专委内部组织的活动,不作为CCF主办的会议,也不作为年终评估的内容。

2. 专业委员会独立组织的学术活动的主办方是谁?

专业委员会独立组织学术活动的主办方都是CCF,专业委员会只能作为承办或协办方,CCF拥有活动的所有权并承担活动的学术、政治、法律和经济责任。会议必须正确使用且必须使用CCF中文全称(或英文名称及缩写)及CCF标识(LOGO)。

3. 专业委员会是否每年都要举办学术活动?

是的。每个专委应有系列性学术年会,学术年会可以每年1次或隔年1次,但是在轮空的年度中必须组织与本专委领域或定位相关的学术活动,如果一年中没有组织任何的学术活动,年度评估为不合格;学术年会的定位须与本专委的定位及领域相符,不相符的会议原则上不予批准。

4. 专业委员会是否可以和其他单位联合主办学术会议?

不可以。只有CCF可以与其他全国一级学会(或级别相当的其他单位)联合主办学术会议,但须依据《关于CCF主办或参与活动的若干规定》的要求办会,并签订相关协议。专业委员会可以作为承办或协办单位,为保证会议质量,每年度合办的会议以一个为宜。

5. 专业委员会是否可以举办学术论坛?

CCF鼓励专委举办学术论坛,并形成系列化。凡公开对外的论坛须上报学会审批,单纯专委成员参加的内部学术论坛无须向学会报批,与年会同期举办的学术论坛原则上属于年会活动的一部分,无须单独报批。

6. 专业委员会举办学术研讨会是否需要审批?

凡专委独立举办、会期1天以上的研讨会须向CCF报批。与本专委年会同期举办的学术研讨会属于专委年会活动的一部分,无须单独报批。

7. 专业委员会何时向学会上报活动总结?

专业委员会学术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须将相关材料提交学会秘书处,包括:会议背景板照片(CCF主办的会议需有可清晰体现CCF主办的文字和LOGO)、会议网址、会议纪要、参会人员通讯录、会议论文集(纸质&电子版)。其他活动结束1个月内,将活动纪要提交学会秘书处。